这期10月份上半月刊的南方某青年杂志,此前在书店里我已经看见几次了,但一直没买。后来到朋友家里,我又看到了这本杂志,并且翻开了它。很偶然地,我在目录里看到了一张照片。这张至少摄于四年前的照片,我也有。如今,它就夹在我的相册里,一直带在身边。
于是,我迫不及待地找到那篇文章,以一种莫明的虔诚心情认真拜读了一遍。从朋友家出来后,我直奔报亭买到了仅余的最后一本同期杂志。当我从相册里取出楚楚的相片,同文中主人公的倩影比照时,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。这一切,真是太不可思议了。
有关她的曾经,就像一场电影在我的脑海里一幕幕回放着,宛如昨天发生的故事历历在目。而今天仿佛是一个绮丽的不可企及的梦,把她的人生淋漓尽致地展现在面前,勾起了我的遐想。几年来,那段人生经历是我心中隐藏最深的痛。
从一则令人费解的留言开始
那年,我从学校毕业后,留在一座省会城市上班。每个周末,我都习惯去逛新华书店。每当我流连在一排排最新的时尚期刊面前,才感到心跳是与时代的脉动同步。经常性地,我会买下一本自己喜爱的期刊杂志之类,带回去细细品味。
在一期杂志的页底,我无意中看到这样几行文字:“不管你活着/还是你死去/你都是一只牛虻/快乐地飞来飞去/还记得我吗/那个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/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/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的/吉姆/你见到她时/她已长大。”
这则留言,让我生命的第五根弦倏地悄然拨动。这位借用伏尼契(全名艾捷尔。丽莲。伏尼契,1864年生于爱尔兰科克布,1960年7月27日死于纽约。1897年,伏尼契的著名小说《牛虻》出版。)之口寻找知音的楚楚姑娘,独具慧眼,不同寻常。当下,我只有一个迫切愿望,从心口扑扑地直跳到嗓子眼上。对!马上动笔给她写信,我自信会成为她的知音。
初夏的一个傍晚,我从单位收发室老大爷手中接过一封信,惊喜地看到邮戳上的F城新世纪中心的字样。拆开信,映入眼帘的是一纸娟秀的小楷。那一夜,我失眠了,一遍又一遍地咀嚼着楚楚的来信,用心体味着她美丽的心声。
“在这个沿海的繁华城市里,生活中有的只是紧张和快节奏,就连休闲也多是社会应酬。每个人整天都在忙于奔波,封闭在都市的钢筋水泥之间,真正纯净的友情成了奢侈品。但现在这般与远方素不相识的你写信,这份心境却令我自己十分感动。没有利害冲突,没有矫揉造作,唯有一份淡泊和宁静,何等的爽!”
“工作以来,感悟颇深,人也变得成熟起来,但我依然在沉思之余保持一颗活泼好动、诗意浪漫的心。在每个人的世界里,总会有许多莫明的忧愁、烦恼与琐碎之事闯进来,而我偏偏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孩子,总有许许多多倾诉不完而又无法向别人表达的心事。”
“听老人说,天空中的每一颗星星代表地球上的一个人。自今夜以后,我会在夏季遥望无垠的星空,找寻那一颗属于你的星星。是了,窗外那颗直向我眨眼的星星定是你了。你可曾看到我的星星?”
看到这里,我从窗口探出头去仰望夜空,果然是满天星斗,漫天璀璨。远处,电讯大楼悠扬而浑厚的钟声,响彻在子夜的星河。半空中高悬的一轮明月,似乎洞察了深藏在我心底的秘密。
楚楚的出现,是我生命中一道亮丽的风景。我不得不为之心动——这个大了我四岁半的女孩子。我相信,年龄上的差距不会成为我们交往的障碍。因为我们不会拘泥于一种“心理年龄”,而去在意人们心目中的传统看法。
就这样,每隔半个月左右,我都会收到楚楚来自远方的问候。虽说现代社会的科技发达,电脑、传真、电话成为最主要的联络方式,而我独钟情于写信这种古老的联系方法。尽管少了那种快捷和方便,却多了一种等待期盼的美丽心境。不是吗?每当一封信寄出后,剩下的是绵绵的思念和深切的牵挂。我在心里默念:亲爱的人儿,可别让我等得太久。
一束黄色野蔷薇的诱惑
一个月过去了,来自F城的问候姗姗来迟。原来,这段时间楚楚经常出差,难得呆在家里听听音乐,看看书,或者上网、集邮、英文阅读,她的爱好还真广泛。当然,给我写信也已成为她多彩生活的一部分。
楚楚在来信中说:“虽然最近确实好忙,但我也要抽出时间来给你写信。这段时间,我除了参加公司公关部的日常工作外,还要被频繁地外派文艺演出,主要是民族歌舞节目,有时也为演唱歌手伴舞。另外,我还是公司下属的情缘风俱乐部特邀主持人,每日里时间总是排得很紧,白天一般会在公司,但一到晚上便要参加排练和演出。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锻炼舞蹈基本功了,而今跳起舞来不免有些生疏和吃力。有时候,我心里真希望你能来看看我的演出,欣赏一下我的舞姿,从而多一个真实了解自己的观众。不过如果不是公差,便没有必要特意来看我,因为近来我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。——那一定会怠慢了你!”
从淡蓝色信纸中,悄悄滑落下一张单身小照来,给了我一份意外的惊喜。“窗外夜色朦胧/室内孤独依旧/一束青丝/把玩到星归月后/悲欢离合懵懂/南北东西守候/半杯凉茶/品不出咸淡刚柔”。我没有青丝把玩,便一味端详她那满头蓬松的飘逸秀发。前卫的服饰,高挑的身材,脸上露出笑靥……楚楚的小照,伴我度过一个充满温馨的美好夜晚。
第二天早晨,我来到单位附近的一家花市。那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地方,有红色郁金香、白色风信子、蓝色紫罗兰……看得我都快眼花缭乱了。在一处不起眼的铺子前,我看到一大簇黄色的野蔷薇在晨风中摇曳多姿。说不上什么理由,我立刻掏钱买下一束娇艳欲滴的黄色野蔷薇,同时搭配上几朵好看的百合。还记得那位卖花姑娘包扎完后,意味深长地对我说:“先生,你买的花与从不同,真有个性!”我笑笑,来到邮局用航空快递方式给楚楚寄去了。我能想象得出她收到这捧鲜花时的好心情,想必是甜蜜的感觉溢满胸间。
然而有一天,我收到了楚楚寄来的一张明信片。她草草写了几句话:“所有来自远方的祝福,楚楚均会收到。只是我不明白你送花的意思,我想一个送花人不会不懂得他的花语。”
绕着弯儿见了上帝去看她
在寂寞单调的生活中,能够聆听朋友的真诚倾诉,尤其是感受一位都市女孩特有的温情。我怎么会拒绝呢?可我,却弄巧成拙做了一件实在的蠢事,也许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。因为我收到楚楚的明信片后,从一本书上查到了关于花语的消息,所谓的黄色野蔷薇意味着爱情渐冷啊。就这样,我失去了她的联系。
秋天来了,枫叶红了,爱情黄了,我的心也像小草一样枯死了。就这样过下去吗?我在想,生活中应该充满七彩阳光,不思进取毫无朝气的人必然被社会淘汰。楚楚曾经说过,闽南歌唱得好——爱拼才会赢。
在一次偶然的工作失误后,我义无反顾地向单位递交了一纸辞职报告。那年冬天的一天下午,天空下着雪,我走了。但我并不准备去见楚楚,尤其是在我一事无成时。我要让青春逆风飞扬,尽管在南方没有我的一个亲人和朋友。这样也好,生命纯粹得近似一张白纸,可以让岁月随时涂抹上凝重斑斓的色彩。
古人云:人有旦夕祸福,天有不测风云。果然不假,在我到达花城的那一天,正是押送世纪大盗张子强赶赴刑场的日子。但不久,我也遭到了同样的厄运。
一天深夜,我被一帮吸贩毒分子软禁了。他们为了逼我入伙,把我绑起来,不停地抽我耳光。我一生都忘不了,黎明前的黑暗笼罩在珠江北岸的一家无名旅馆里。夜是那样的冷清和凄迷,想一想便叫人落泪。陷入绝境的我开始绝食,好不容易捱过三天,绑匪头目佩服我是条汉子,在一天深夜里把我放了。
可谁又知道,在我遭受饥饿折磨的几天里,心中始终装着对楚楚无尽的思念。当我一次次触摸到贴身的楚楚照片时,便无形中有了一种精神力量,促使我鼓足勇气坚持下去。我在心里祈祷,假如我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,我一定要去看她,欣赏她曼妙空灵的舞姿。
终于,我坐上了开往F城的列车,感到一切都恍如隔世。很多事我都不敢去想,也不愿去想。就连现在我决定去见楚楚,都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,怎样开口,怎样倾诉。我很矛盾,既有点心烦意乱,心绪又如波涛汹涌的海潮,久久难以平静。就要见到楚楚了,会是一个怎样的场面,能否陪她度过美丽的今夜?我惆怅、压抑、希冀,最后只有轻轻地闭上眼睛。
在侧身而过时我做了爱情的逃兵
在圣诞节的前夜,我走上F城的街头。到了楚楚工作的新世纪中心大厦,我在楼下徘徊着。她还没有下班,我打过她的手机,她说马上下来。于是,我紧张地瞧着大厦底层那道旋转玻璃门,不停地在心里默叨:“哦,下来,就下来……”我的心律加快了,又开始心神不定。我多么希望面前的她永远不要出现,就这么等下去,等下去……
我凝视着大厦外壁蓝色的玻璃幕墙,大脑里突然冒出逃走的念头。假如心目中的她只存留在记忆里,像梦幻的那样完美,多好啊!可惜梦碎了,就再也不会复原了,好怪的感觉。我给自己构思着希望,就像在勾勒一幅爱神维纳斯的图画,又像是一颗春意萌动的种子游离在心灵深处,激起了生命中的全部活力。
远远近近的圣诞彩灯次第亮了起来,我的情感之路也在眼前渐渐明晰起来。我一眼认出了她——娉婷的风姿,飘逸的长发,清亮的眼睛,流畅的唇线,嘴边流露出浅浅的笑意。她的神态,显得比照片上庄重多了,分明给人一种沉静的美。此时,她步履匆匆,如流水漾过溪石一样走下大厦台阶。
在街灯的照耀下,我却装着像没事人似的迎上去,与她擦肩侧身而过。当我到了大厦拐角处时,回过头来看到她正在东张西望。大约过了十几分钟,她带着一脸失望的神色,向不远处的公交站台走去。霎时,我痛苦地闭上了眼睛,感到天旋地转,忙用双手扶住路边的一棵绿化树,才没倒下去。然而,楚楚失望的表情瞬间化成一股强大的热流融化了,我的眼眸里有雾一样的东西涌出来。
那就是我朝思暮想的“吉姆”啊,心中不免有些怆然,我承认自己是痛苦的。在这一年里,楚楚的身影多少次出现在我的梦中。现在,我们终于见面了,我却当了一名爱情的逃兵。也许再见面时,她已不是如今的她,我也不是曾经的我了。一种难言的情愫溢满心头,不像月儿却残缺着悬在F城的夜空。在冷清的空气中,耳边似乎响起一首伤感的歌儿:曾经是对你说过,这是个无言的结局,随着那岁月淡淡而去。
用文字留下有关她永远的记忆
一年以后的夏天,我回到生养自己的家乡,开始写一本叫做《青春年少》的小说。在书的下半部分,有一个叫楚楚的人儿,成了故事的主人公。我心里清楚,为了永远记住她,才会有这样的文字记忆。
从夏季到秋季,三个月漫漫长夜过去了。“十一”那天,我的案头上堆起一摞厚厚的书稿。我在小说的扉页上写着:“这本书可以这样划分,三分之一属于青春,三分之一属于人生,三分之一属于爱情。而属于爱情的三分之一中,又可分为两份,其中有一半记载了一个叫楚楚的女孩。”
写完小说后,我带着书稿和楚楚的照片北上京城。转眼三年过去了,又到了红叶遍山相思如麻的季节。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看到了杂志上的那张照片,从而勾起我一段痛苦的思忆。
在看完杂志上那篇文章后,我给该刊编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,她回复说:“收读来信,我也深感诧异——因为你是第四个称拥有这张照片的人!也是第四个问我要主人公地址的人!我从来没有碰到过这么巧的事。这个女孩为什么将自己的照片送给这么多人?”
——为什么?我无法回答她,也许只有那个叫楚楚的女孩自己说得明白。只是我看到这段回信后,不知是值得庆幸,还是更加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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